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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学院团委关于确定王晓越等13名同学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公示

【来源: | 发布日期:2026-09-30 】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上级团组织有关工作要求,经本人自愿申请、所在团支部民主推荐、学院团委综合考察,拟确定王晓越等13名同学为入团积极分子。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表1)。

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9月30日(共1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团委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经济与贸易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电话:0553-5978938

邮箱:0125000304@ahcme.edu.cn

经济与贸易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

电话:0553-5975228

邮箱:0125000450@ahcme.edu.cn

经济与贸易学院团委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