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挖掘我院成长成才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习榜样、争当榜样”的优良院风学风,经研究决定开展“德润经贸·榜样领航”选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经济与贸易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选树类别及标准
本次选树活动设“志愿先锋”“技能工匠”“创新达人”“文体标兵”“自强之星”“宿舍文明之星”六个类别。参选学生须同时满足基本标准和对应类别的专项标准,具体如下:
(一)基本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道德品质与文明行为习惯良好;
4.勤奋学习,学业成绩合格;
5.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校园文化等各类活动,严格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展现良好的学生风貌。
(二)专项标准
1.志愿先锋
(1)积极参与支教助残、见义勇为、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社会实践等志愿公益类活动,在其中某一领域深耕并表现突出;
(2)志愿公益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或个人事迹被校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五名)的实践项目获市厅级及以上相关荣誉;
(3)能主动带动身边同学参与志愿公益或实践活动,善于将专业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为地方发展、行业进步或校园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相关单位采纳。
2.技能工匠
(1)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与技能,上一学年平均不低于80分,专业核心课程成绩优异;
(2)以主要成员(排名前四)身份参加省级B类及以上职业技能、学科竞赛等赛事,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跨境电商B2B数据运营证、英语四六级、初级会计证等),或在科研项目、论文发表、专利发明等方面取得可佐证的实质性成果。
3.创新达人
(1)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主动开展创业实践,拥有自主创业项目,项目已完成工商注册或入驻学校创业孵化基地(需提供工商执照),且正常运营不少于3个月;
(2)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需求,与所学专业(如国际贸易、跨境电商、市场营销等)相关度高,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社会效益或创新价值,整体运营状况良好;
(3)以核心成员(前三名)身份带领团队参加“挑战杯”等各级创新创业大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创业项目得到校企合作单位、创业孵化基地等专业认可,为身边同学提供创业指导、就业岗位等带动作用。
4.文体标兵
(1)积极参与校园文化、体育活动,文体素养较高,拥有专项特长,在学院或学校运动会、校园文化艺术节等重大文体活动中表现精彩、产生广泛影响;
(2)个人或集体(前五名)获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演讲辩论、文艺竞赛,以及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每学期主动组织或牵头参与班级、学院文体活动不少于3次,带动身边同学参与文体锻炼,有效助力校园文体氛围建设。
5.自强之星
(1)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遭遇重大挫折、生活困难,仍始终保持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勇于直面挑战、攻坚克难;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进步明显,或通过勤工助学、创新创业等方式自主解决学习生活困难,不依赖他人资助,展现较强的自立自强能力;
(3)具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在思想、学习、生活中始终保持进取姿态,具有具体、可佐证的自强事迹,事迹具有示范意义,能够有效激励他人奋勇前行。
6.宿舍文明之星
(1)宿舍成员均无违纪处分记录;
(2)个人在宿舍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主动承担宿舍公共事务,积极维护宿舍整洁卫生;
(3)宿舍人际关系和谐,能够主动调解宿舍矛盾,营造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宿舍氛围;
(4)积极带动宿舍成员参与学习、文体活动或志愿服务,宿舍成员整体学业成绩良好,无挂科记录;
(5)在安全用电、防火防盗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在宿舍无任何安全隐患或违规记录。
三、选树名额及周期
本次活动为年度常态化选树推报,每年开展1次表彰,3月至4月集中实施评选工作。各班级按班级人数推荐候选人(每类至少推荐1人,不设上限),根据班级推报情况,学院组织综合评审后确定最终选树名单。
四、选树流程
本次选树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四个阶段开展,各阶段时间节点为年度固定安排,具体如下:
(一)申报推荐阶段(3月底-4月3日)
1.个人申报:参选学生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对应类别,如实填写《“德润经贸·榜样领航”》申报表,申报表由各班主任下发;
2.班级初审:各班级依据选树标准严格初审申报材料,核查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二)学院评审公示阶段(4月4日-4月10日)
1.学院评审委员会结合申报材料、班级初审意见,对候选人进行综合打分、集体评审,确定拟选树榜样学生名单;
2.院级公示:拟选树名单通过学院官网或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全院公示,公示期间公布异议反馈渠道,对收到的异议及时核实、妥善处理。
(三)正式认定阶段(4月中旬)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正式发文认定“德润经贸·榜样领航”优秀学生榜样,并为获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学院推荐参评校级及以上荣誉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推荐候选人,确保选树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规范,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申报资格、获评资格及班级的推荐资格;
(三)学生被评选为“德润经贸·榜样领航”后,若在毕业离校前因违纪受到处分或有违纪行为被查实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四)申报材料的具体格式、报送要求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