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按照《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23〕50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2026 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5〕187号)等文件精神,接资助中心关于补发11月新增政策兜底困难学生助学金的通知,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奖助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现将2025-202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补发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日——12月3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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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学院党总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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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经济与贸易学院2025--2026学年补发国家助学金名单
祖力皮耶·图尔洪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