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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9-23 】

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教〔2019〕2号)和《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字〔2019〕139号),及校资助中心评选推荐工作评审要求规定,经过个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现将2025-2026学年困难生认定学院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并拟推荐学校评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23日——9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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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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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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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2025-2026学年2023级、2024级困难认定公示名单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