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16〕11号)和《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院字〔2018〕25号)的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立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对本年度进行教学质量考核。现将2022-2023学年经济与贸易学院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2023年7月31日-8月2日)。如对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与向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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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