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青发〔2020〕 号
关于申报“全市优秀共青团员”
“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
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各团县(市)、区委,各直属团组织,各相关单位团组织:
“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共青团芜湖市委授予全市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团市委决定,在2020年“五四”期间集中对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和条件
1.全市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表现突出。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近三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5)入团年龄等必须符合团章规定的团员发展标准,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按时足额缴纳团费。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自觉把成长的立足点放在为党尽职尽责、为青年尽心尽力上,竭诚引领、服务、凝聚青年,工作成效突出,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全年开展密切联系青年工作不少于60天。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团干部上讲台制度落实的好,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
(4)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表现突出。
(5)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祛除“四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6)截至2020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两年(农村、街道社区、驻外团组织等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近三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综合性奖项或荣誉。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及兼职团干部,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和县级少先队总辅导员,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评选。
3.全市五四红旗团(工)委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在本地区、本单位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组织体系优势,坚持组织化动员,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贡献。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所属团组织、团员、青年底数清晰,团的工作有活力。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街道、乡镇团委应建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3)班子建设好。团(工)委班子配备齐整,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等,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群防群控等任务中,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彰显了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贡献度。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5)近三年获得过县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其中,学校团委申报对象的初三及以上每个班级须建有团支部。
4.全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在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统一领导下,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组织体系优势,坚持组织化动员,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贡献。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推进团支部整理整顿成效明显,团支部工作有活力。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等,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群防群控等任务中,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突击攻坚、志愿服务、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5)近三年获得过县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近三年已获得团市委“两红两优”相关表彰的团委、团支部、团员、团干部,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名额
团市委在往年表彰申报名额的基础上,按照2019年度各市级团委的团员、团干部、团(工)委、团(总)支部数量,结合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名额分配。同时,为加大对先进典型的表彰力度,尤其是表彰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增加申报名额。
为履行全团带队职责,支持少先队建设和工作,面向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和县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分配5名“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额。
为加强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团的工作,面向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分配5个“全市五四红旗团委”、6个“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名额。
各团(县)区委要注意控制各领域各行业比例结构,推荐的每个表彰项目中,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领域的比例不得超过50%;要加大对乡镇街道、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两新”组织中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先进团组织的推荐力度;注意推荐工农业生产一线、脱贫攻坚战中表现优异的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要关注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网络作家等新兴青年群体中的先进典型,在推荐上要予以考虑。
团的基层建设底数不清、落实不力的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不得申报参评;未出台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的,推进新一轮学生会改革进展缓慢的,规范学生社团管理成效不明显的高校团组织和团干部,不得申报参评。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团市委将按照一定比例,择优对推荐的候选人和单位进行表彰。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级团组织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推荐单位要对推报候选人选(单位)进行全面了解,征求各方面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在此基础上确定推报人选(单位),并在人选(单位)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各级团组织要落实表彰先进请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推动辖区内各级各类团组织建立评选表彰机制,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须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县级团委要统筹把握,通过举办优秀单位和个人的宣讲活动、工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团员参与度,扩大评选活动影响力。
3.坚持依规报送,确保材料齐全。请各团组织于4月3日前,将事迹材料、各类奖项的申报表、汇总表、公示无异议、所获奖项等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团市委组织部。申报“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还需报送该团干部讲授的团课微视频或讲义;申报“全市五四红旗团委”的高校团委,需报送学校党委出台的团组织和学生会改革方案或相关媒体报道的典型经验。申报名单汇总表中应对申报对象进行排序。
共青团芜湖市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