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评选的通知,经个人申请,学院评选,现在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2年5月25日-5月27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553-597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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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名单如下:
会计3192 温丽